幾年前,我還在一家運營商工作,每到315晚會整個部門興師動眾,安排專人加班收看該節(jié)目,不加班的同事需保持手機暢通,隨時待命。能夠有這等覺悟,是因為公司此前曾經因投訴成為315晚會關照的對象。企業(yè)重視公眾形象,關注這樣的一場隨時可以讓自己中槍的晚會,無可厚非。好在過去幾年那個部門都僥幸逃過315晚會一劫,不過今年卻成為了“騷擾電話”這一案例的當事人。
一家媒體集中精力,年復一年地針對“消費者權益”這一公益事業(yè)長期斗爭,不計回報,好像真的做起了人民的公仆,這需要很大的毅力,還有情懷。這樣的事情確實有可能發(fā)生。美國消費者維權媒體《消費者報道》雜志擁有數百萬讀者,這是一個非盈利、獨立、不接受任何商業(yè)廣告的雜志,屬于美國消費者聯盟這一第三方中立機構。不過,315晚會這類節(jié)目卻出現了廣告,在晚會播出的同時,晚會出現的廣告名單被人們不斷在社交網絡更新,壓過了被曝光的品牌。
我認為這種晚會形式的消費者權益維護并沒有什么實際性的意義,絲毫提不起興趣觀看它,關心它,關注它,哪怕我的朋友圈出現了各種關于這個晚會調侃、圍觀、支持和反對的聲音。昨晚我的一位前同事因為“電話透傳”被上級部門叫過去調查到凌晨4點,讓我對這個無聊的晚會不得不一吐為快。
無聊之一:消費者權益不是通過晚會能夠保護的。看上去這個晚會可以震懾(欲)侵權企業(yè),可以彰顯正義帶來陽光,可以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是在為消費者站臺。但正如所有的“運動突擊式”活動一樣,如果沒有長期的不斷迭代完善的制度做保障,都只是隔靴搔癢。這個晚會固然有它的正面意義,但是否一定要以這樣的形式呢?一個最簡單的道理是,案例中的企業(yè)侵權性質、程度和后果,差別巨大,小到推送網絡廣告的,大到售后服務問題,都一一過堂,難免不少有小題大做、浪費公共資源的嫌疑。
無聊之二:案例選擇規(guī)則不透明讓整個過程不客觀。有陽光的地方就有黑暗,有交易的地方就可能會出現糾紛、侵權、假冒偽劣等現象。這場晚會每年會出現哪些行業(yè)、哪些類型、哪些企業(yè)的案例,完全都是暗箱操作,外界根本無從得知。正是因為這一點,每家稍具規(guī)模的企業(yè)在315晚會前夕都是戰(zhàn)戰(zhàn)兢兢,直到晚會結束才可松一口氣,然后一起圍觀那些不幸的企業(yè)。朋友圈有言,在企業(yè)出現在晚會名單上之后,這些企業(yè)的公關便可舒一口氣,安全過關,這真是一種CCTV式諷刺。如果仔細思量,我們遭受到的維權難,與晚會出現的領域又有多少重疊呢?
無聊之三:為了節(jié)目而做的維權打假難免傷及無辜。不得不說,節(jié)目組制作人員是在冒著殞命做節(jié)目。一些場景中的暗訪冒著巨大的人身風險,節(jié)目播出后還可能得罪(潛在)廣告主。不過,這個節(jié)目要在預定期限播出必須準備充足的案例(還得有冗余以防某些案例臨時需下架之類的突發(fā)事件),為了完成這些案例,出現“釣魚式”“剪輯式”的專訪畫面就有可能了。來自“通信圈”微信的報道顯示,今年廣州移動西區(qū)公司一名邱姓客戶經理在節(jié)目中露臉了,大呼冤枉,因為他并沒有表達移動可以改號這個意思,節(jié)目中是片面之詞,其表示要與CCTV暗訪記者對質。
無聊之四:有限的節(jié)目時間難以還原問題本質。我認為《焦點訪談》《每周質量報告》更加合適,因為它們相對常態(tài)化、可持續(xù),并且報道問題的時間更長,把問題講清楚的可能性更高。315晚會節(jié)目先選擇維權事件的目標,而維權事件本身卻成為次重要的。什么意思呢?比如騷擾電話需要維權的對象并不只是運營商(當然運營商是關鍵人,難辭其咎),騷擾電話撥打方、用戶號碼及個人信息泄露方,都有責任,這個節(jié)目實際是誤導了大眾對騷擾電話的理解,認為這就是運營商的問題。
無聊之五:帶動眾多媒體跟風導致一定程度失控。剛剛過去的兩會,著名企業(yè)級宗慶后,在浙江省代表團全體會議上氣憤地爆料說媒體收“保護費”:“無錫一家電視臺搞3.15報道,向我要十幾萬。我說我不給,你報道吧!”全場嘩然。315晚會并不只是CCTV在搞,地方電視臺、乃至平媒紙媒都在做類似的“集中式負面報道、運動式維權”。企業(yè)要面臨的不只是CCTV,還有各式各樣的媒體。誰敢說只有宗慶后有類似的際遇?
媒體基于所掌握的信息渠道,幫助大眾維權是天職。不過現在,是不是可以升級到更加適合的方式呢?這么多年過去了,這個晚會應該要隨著社會變化、消費者維權方式和訴求的變化升級一下自己了,或者應該由更適合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在消費者日來履行消費者權益宣傳的義務?,F在,消費者的節(jié)日,卻成為一個公關陣地,成為事實上的“公關節(jié)”,不知道是誰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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