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chuàng)新中必須遵守的“三定律”

如何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或者說將供應鏈金融真正做起來,值得我們認真下功夫,自創(chuàng)平臺還是借用BAT渠道或者走傳統(tǒng)銀行路徑,需要反復斟酌,因地制宜。

11月15日訊 金融創(chuàng)新應當遵守如下規(guī)則,方能符合政策、社會、百姓的期待:

1.避免金融自我循環(huán)

咱們一直強調“金融應當服務實體經濟”,顯然對于目前我國經濟形勢來說,這是對的。為了金融而金融,或者某金融學者說的“未來十年,除了金融其他行業(yè)都弱爆了”,這種論調缺乏常識,也彰顯了其無知無畏的本質。

走訪過山東老家的養(yǎng)殖業(yè),核心企業(yè)與養(yǎng)殖戶、飼料加工企業(yè)之間往往出現資金“時間差”,被村里精明的“錢主”們給包攬了,這邊貸款那邊放款,不亦樂乎。養(yǎng)殖戶,辛辛苦苦,起早貪黑,一半的血汗為他們打工。如何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或者說將供應鏈金融真正做起來,值得我們認真下功夫,自創(chuàng)平臺還是借用BAT渠道或者走傳統(tǒng)銀行路徑,需要反復斟酌,因地制宜。

還有某些上市公司,主營業(yè)務乏力,盯著金融創(chuàng)新,當然,有“創(chuàng)新精神”咱們贊賞。但是,不能生搬硬套,先搞什么網上商城,然后大批投放廣告,最后結合商品進行消費金融。word天,這種做法貴司的優(yōu)勢在哪?核心的,不被別人更替的優(yōu)勢在哪?八項規(guī)定后,您家的產品市場萎縮了,咱們能不能想想打開銷路的路數,著急180度轉行到金融界,真心有點懵懂。道理就像“旅游”,您待膩了的地方,花錢受罪跑到別人膩了的地方。其實,金融的水,恐怕比買票旅游要深得多。

2.有利于降低金融風險,而不是擴大風險

?咱們“正能量”的金融創(chuàng)新,是要防范、化解風險,而不是擴大金融風險。我們在市面上看到各式各樣的創(chuàng)新模式,有的是利用“射幸合同”,搞變相互聯網賭博;有的是利用外國的金融牌照,做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的是利用區(qū)塊鏈技術,傳銷+詐騙。不禁想問,這是怎么了?好好的技術和合同,被玩壞了。

曾經寫過系列“智能投顧”法律文章,之后經常被圍追堵截。常被質問,憑啥說我們有法律風險?我很平靜地拿出中國刑法、合同法、民法通則來詳解。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反對過持有相應金融牌照的企業(yè),從事金融創(chuàng)新。市場的需求是混業(yè),監(jiān)管和法律卻是分業(yè),我們也只能不斷反映,為業(yè)內吶喊。但是,請諸位從業(yè)人員心中有數,如果面臨被取締,可否能“收得了場”?想想“首付貸”,想想“房屋眾籌”,凡是增加了風險(不限于金融風險)的創(chuàng)新,在這片土地很難生存發(fā)展。

3.有利于保護金融消費者

“買者自負”這是一條準則。但由于金融的信息不對稱性,消費者天然處于劣勢地位。同時,也因為一些政策原因,我們鼓勵某類行業(yè)發(fā)展時,投資虛熱,蜂擁而至;市場淘汰該類企業(yè)時,破產重組,金融消費者會受到影響。記得一位香港歸來的金融大咖說,我看到了成片的“韭菜”。聽罷,壓抑內心想抽TA的沖動,問“韭菜”有多少?回復:Most.

確立“合格投資人”制度,無疑是一個辦法。將合適的金融產品,銷售給合適它的人。這本來無可厚非,只是在“金融民主”的旗號下,打著“普惠”的牌,某些金融企業(yè)、互聯網企業(yè)不斷將產品下沉,不要再做這種飲鴆止渴的事兒,投資2000元,天天找你來咨詢、溝通、投訴、起訴、報案的大媽大爺,還少嗎?!20位員工的創(chuàng)業(yè)公司,耗不起。

民法不張,我們刑法天天頂在前面。金融消費者糾紛解決機制,一直沒有被廣泛應用。有位不良資產大咖笑了,這位律師,你可知我們不良資產處置公司看到呆賬壞賬第一反應都不是用法律解決!討教:貴司首先處置路徑是?答曰:并購重組。腦補了“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圖像,我理解他的意思,無非是民事訴訟被被告律師拖延;刑事訴訟程序冗長;行政訴訟沒膽子。俺只是想說,普通老百姓遇到金融消費糾紛,總要有個法律解決的順暢途徑,成本要低,速度要快。

看完以上三點,您可能會覺得“務虛”!以前,俺也是這樣想的?,F在,通過與網貸、第三方支付、私募股權融資的兄弟姐妹摸爬滾打,開始慢慢領悟了:

1. 以上三點的邏輯起點都是不作惡,單憑這一點,不會有詐騙類的法律風險找上門來。

2. 在不作惡的基礎上,咱們要當正能量。推動實體經濟發(fā)展,優(yōu)化風控手段,為社會建設出力,而不是當華爾街肥老鼠。

3. 我們遵循的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具體辦法,只要不得罪老百姓,你就沒有涉眾型案件的困擾,也可以大大減少公關危機。

?金融,未來二十年都是大發(fā)展期。金融創(chuàng)新,當然還是時代主題。機會一直都在,只要我們正心誠意。金融強國之夢,終會實現。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2016-11-15
金融創(chuàng)新中必須遵守的“三定律”
如何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或者說將供應鏈金融真正做起來,值得我們認真下功夫,自創(chuàng)平臺還是借用BAT渠道或者走傳統(tǒng)銀行路徑,需要反復斟酌,因地制宜。

長按掃碼 閱讀全文